南京審計大學召開習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會

發布者:黨政辦發布時間:2021-10-20浏覽次數:1210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首次明确提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概念,并揭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三大邏輯,即實踐邏輯、理論邏輯和曆史邏輯之間有機統一的關系。為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10月9日上午,南京審計大學召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會,南京審計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劉旺洪教授等法學學科教師近60人出席會議并參與研讨。

劉旺洪教授作《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報告》。他從該校開設的《習近平法治思想概論》入手,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概論》不僅僅是一門課,習近平法治思想更是法學教育教學的尺度,是需要堅持的基本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邏輯起點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隻有堅持法治才能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堅持法治面臨着模式和道路的選擇,首先需要解決的是政治方向和基本立場問題,堅持黨對法治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人民立場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區别于西方民主法治的根本所在。

随後,審計法教研室代表肖建新、法學理論教研室代表劉愛龍、經濟法教研室代表秦國榮、民商法教研室代表胡天成、國際法教研室代表殷楠、刑法教研室代表王剛、訴訟法教研室代表陳蘇豪以及課程任課老師代表何永紅、池通等老師依次發言,交流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心得體會,并就如何将“習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學和研究發表意見建議。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接下來,該校将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概論》課程的建設為契機,抓緊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領悟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在教學和科研活動中,注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領作用,切實做到專業學習和思政學習的融會貫通。